溫州債務咨詢網溫州討債公司為你解答:
【討債公司】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討債公司】人去世了欠條還有用嗎
1、借款人死亡后,債權人持有的借條還是有用的,如果借款人遺留有財產的,債權人可以要求用借款人的遺產清償債務,如果遺產被繼承的,由繼承人承擔還款的責任。
2、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3、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討債公司】人死了欠條怎么鑒定
1、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交納的稅款和債務,交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上一篇: 已經沒有了
下一篇: 【討債公司】法律上夫妻離婚欠條有效嗎?